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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校区幼儿园2010年秋季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南校区幼儿园2010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及规定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年满二岁半以上(即2008年2月28日前出生)的住房、户口在海珠区(五月一日截止一年以上)且在南校区工作的在编教职工子女。
2、年满二岁半以上(即2008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非教工子弟(含中大南校区教职工孙辈)。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符合条件的中大南校区教职工子女于5月6、7日(上午8 : 30-11: 00;下午3 : 00-5 : 00)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
2、非教工子弟(含中大南校区教职工孙辈)于5月8日(上午8 : 00-11: 00)在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额满截止。
三、报名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家长请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证件到幼儿园领取报名表报名。
2、带备资料:
(1)幼儿小一寸近照一张。
(2)中大南校区教职工子女需带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及父(母)工作证、已打印四月份工资的存折及四月份工资单;原属于学校固定编制人员,现归并为附属二院南院、后勤集团或产业集团等独立核算单位管理的教职工的子女需出具人事处证明;孙辈还需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工作证、单位证明(证明祖孙关系);退休的教职工需带老干处出具的(证明祖孙关系)证明。 (出差的教职工子弟需入托,请委托他人代报名,过期不预留学位。)
(3)非教工子女需带幼儿户口簿、出生证。
3、报名时需带幼儿来园。
四、 外单位就读中大南校区幼儿园大班的幼儿如需入读中大附小,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学位。
中山大学南校区幼儿园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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