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生小孩需要办的手续,主要是从母亲怀孕到小孩出生需办理的证明和手续有: 1、父母双方的婚育证明 2、准生证 3、出生证 4、落户口。 主要办理机构为: 1、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2、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站 3、新生儿出生医院 4、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具体流程如下:小孩母亲确定怀孕三个月之内,小孩父母持双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双方“婚育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妇幼保健站开始定期孕期体检。其间,小孩父母可持保健站出具的“孕三月建卡证明”到小孩母亲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孩子快要出生时,母亲由妇幼保健站转到医院,妇幼保健站为其出具“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 孩子出生后半个月内,小孩父母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准生证”并填写医院提供的“孕妇须知”(其中, 孩子姓名为必填项目,应提前为孩子起好名字),由医院出具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 随后,小孩父母凭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 |